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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周村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款拖欠超2年 施工方面临刑事风险 数十工人薪资无着

2025-11-01 10:49:16 来源:知乎 责任编辑:

2025年9月,实际施工人耿某向媒体实名反映,其承接的淄博周村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永安街道办事处片区)已完工超2年,但截至目前,900多万元工程款分文未到账。这一拖欠行为不仅导致数十名施工人员工资被欠、部分人出现自杀倾向。

据了解,涉事方淄博周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村城建公司”)及永安街道办事处的拒付行为,已涉嫌违反多部法律法规。

同时,此次工程款拖欠事件的核心矛盾主体清晰:

实际施工方2023年挂靠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该公司名义承接项目;淄博周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主管单位淄博周村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尤其是街道办多次以“街道办没钱”为由拒绝付款。

据耿某介绍,该项目合同明确约定付款方式:“一年内付至合同款的40%,二年内付至合同款的70%,满三年后按审计审定值无息付清”。2023年6月1日,他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严格按照合同及设计标准完成了全部内容,涵盖防水、涂料、土地绿化、外墙真石漆四大类,涉及灯塔社区、幸福苑小区、一棉小区等14个具体点位,且工程无任何质量争议。

“按约定,2024年6月前该付40%,2025年6月前该付至70%,现在完工超2年,一分钱没拿到。”耿某说,他多次前往永安街道办事处沟通,得到的只有“没钱”二字,既无实质性解决方案,也无明确付款时间。

耿某表示,他目前无力支付数十名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部分工人因生活无着、债务压力已出现自杀倾向,“我不是恶意拖欠,是政府方不付款导致我没能力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多起涉政府拖欠工程款的典型案例,均明确“行政机关不得以财政困难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2022年,某省某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当地住建局以“财政资金紧张”拖欠工程款,施工方起诉后,法院判决住建局按约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

2023年,某县“乡村道路改造项目”中,镇政府拖欠工程款致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农民工集体信访后,上级政府督促镇政府筹资付款,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来源:https://zhuanlan.zhihu.com/p/1967899156912797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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