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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192号”延期涉及山西运城中心棚改项目 国通信托成融资方第一大股东

2020-04-17 13:21:05 来源: 责任编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蔡越坤 近日,记者从国通信托官网获悉,“国通信托·东兴192号运城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东兴192号”)发生了延期。

  在4月14日下午于国通信托官网发布的《关于国通信托东兴2192号运城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期终止的公告》中,国通信托表示,现因本信托计划的项目公司运城市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恒房地产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用款项目销售及再融资渠道受阻等原因,信托计划无法按期取得收益,致使信托财产中的现金部分不足以支付信托费用、信托税费及其他负债(如有)或届时未退出信托计划的全体优先受益人的预期信托利益,故本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优先信托单位将延期。

  关于延期终止日,国通信托称,预计不晚于2020年9月30日,具体终止时间将根据信托计划自项目公司处取得目标收益的具体时间确定。

  据悉,东兴192号已于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共成立4期优先信托单位,各期优先信托单位的预计期限均为24个月,其中第1期预期期限届满日为2020年2月14日,第2期预期期限届满日为2020年3月30日,第3期预期期限届满日为2020年4月4日,第4期预期期限届满日为2020年4月11日。

  延期期间,国通信托表示,本信托计划各期优先委托人/受益人的预期年信托收益率统一上调为11.5%/年。

  对于延期期间的产品管理,国通信托称,本信托计划各期延期期间,我司作为受托人,会积极采取多种方式促使项目取得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委派信托经理驻项目公司现场催收、协调各方面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用款项目销售方案,以降价销售或团购等形式加快用款项目销售回款和落实按揭款回款等。

  值得注意的是,启信宝显示,东兴192号涉及融资方东恒房地产公司股权结构中,目前第一大股东为国通信托,持股91.6667%;第二大股东为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5%;第三大股东为山西昊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833%。

  进一步查询可见,融资方第二大股东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为山西省国资,持股100%。

  记者查询发现,在2018年2月5日,东恒房地产公司第二大股东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三大股东均给国通信托做了股权出质。具体为,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为510万人民币,山西昊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为490万人民币。

  虽然融资方东恒房地产公司第一大股东何时成为国通信托尚未披露,但此次国通信托在公告中提及,将要求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履行远期回购资产的义务、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履行远期回购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的义务等。

  此外,对于后续管理,国通信托称,将持续向项目公司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及上级机构反应相关情况,督促政府部门、项目公司及相关义务人重视逾期行为引发的不良影响,在必要时,将根据信托计划进展情况择机采取进一步的司法手段以求将信托财产变现。

  据国通信托官网介绍,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1月23日批准重组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11月26日正式开业运营,公司注册资本为32亿元。总部设在武汉的全国性金融机构。股东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和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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