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南校区违法占地建设学生公寓楼
执法人员调查取证
黄河科技学院南校区因违法占用他人61亩土地建设学生公寓,近期被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执法部门定性为侵权及违法。学校是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地方,黄河科技学院竟然干起了“鸠占鹊巢”的勾当,或将成为网民抨击的焦点。
土地证相关定界图
土地证相关定界图经调查,上述土地归属郑州豫星科工农贸有限公司,1997年12月15日,郑州市土地管理局依法颁发土地证(郑集建【1997】字第51号),土地用途为工厂,土地面积40879.4平方米(合61.319亩)。
违法用地问题的函
2022年6月20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致函黄河科技学院《关于查处黄河科技学院违法用地问题的函》:经调查取证、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和你院提供的相关图件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确认宗地面积为 61.319亩土地在黄河科技学院校区内;该宗土地上建有你院学生公寓等配套设施;(郑集建[1997]字第51号)土地证显示宗地使用权为郑州豫星科工农贸有限公司,你院至今未办理该宗土地的合法用地手续。你院部分土地涉嫌未供即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让人不解的是,黄河科技学院仍在“鸠占鹊巢”,对受害企业的损失不管不顾,对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查处问责置若罔闻。网民难免会问,在这背后,到底谁在撑腰?是国法,还是校规?(待续)
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0904490791696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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